特色小鎮發展定位:微型產業聚集區
摘要:在政策措施引導下,各地有關部門把握發展與規范的關系,大幅緩解此前擴張過快、概念混淆、內涵不清等問題,推動特色小鎮走上理性發展軌道,發展質量效益更加突出,類型更加創新性多元,政策措施逐步調整優化。
中國經濟導報記者 | 劉潤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正式印發實施,加強對特色小鎮發展的頂層設計、激勵約束和規范管理。
近年來,各地特色小鎮建設取得一定成效,涌現出一批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的精品特色小鎮,但也出現了部分特色小鎮概念混淆、內涵不清、主導產業薄弱等問題。
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多項政策措施:2017年印發《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2018年印發《關于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2019年召開全國特色小鎮現場會;2020年印發《關于公布特色小鎮典型經驗和警示案例的通知》,實行正面激勵與負面糾偏“兩手抓”,推廣來自16個精品特色小鎮的“第一輪全國特色小鎮典型經驗”和20個精品特色小鎮的“第二輪全國特色小鎮典型經驗”,淘汰一些錯用概念或質量不高的“問題小鎮”。
在政策措施引導下,各地有關部門把握發展與規范的關系,大幅緩解此前擴張過快、概念混淆、內涵不清等問題,推動特色小鎮走上理性發展軌道,發展質量效益更加突出,類型更加創新性多元,政策措施逐步調整優化。
《通知》指出,特色小鎮是規劃面積一般為幾平方公里的微型產業集聚區,既非行政建制鎮、也非傳統產業園區,必須以微型產業集聚區為空間單元進行培育發展,結合實際主要推進“聚力發展主導產業,聚焦行業細分門類,聚焦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環節;促進產城人文融合,推進特色小鎮多元功能聚合;突出企業主體地位,推進特色小鎮市場化運作;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小鎮創新創業生態;完善產業配套設施;開展改革探索試驗”等6項重點任務。
《通知》出臺之日起,各地將以省為單元對全國特色小鎮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對違法違規的特色小鎮,予以及時整改或淘汰。在各地區特色小鎮建設過程中,嚴守“五條底線”,即嚴守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控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業入駐,嚴防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控特色小鎮房地產化傾向,嚴守安全生產底線。對符合條件的特色小鎮內建設項目,實施加強“指導引導、資金保障、用地支撐”的激勵引導政策。
責任編輯: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