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靈活采取多種方式盤活不同類型存量資產
摘要:各地要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靈活采取不同方式進行盤活。對具備相關條件的基礎設施存量項目,可采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基礎設施REITs)、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盤活。
中國發展網訊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國辦發〔2022〕19號,以下簡稱《意見》)。為切實做好《意見》貫徹落實工作,推動更好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8方面具體要求,包括建立協調機制,統籌推動盤活存量資產工作;建立盤活存量資產臺賬,精準有力抓好項目實施;靈活采取多種方式,有效盤活不同類型存量資產;推動落實盤活條件,促進項目盡快落地;加快回收資金使用,有力支持新項目建設;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扎實推動存量資產盤活;開展試點示范,發揮典型案例引導帶動作用;加強宣傳引導和督促激勵,充分調動參與積極性等要求。
在盤活存量資產方面,《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靈活采取不同方式進行盤活。對具備相關條件的基礎設施存量項目,可采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基礎設施REITs)、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盤活。
責任編輯: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