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文化資源開發及產業化現狀
摘要:即便是擁有數量可觀、開發潛力巨大的優質文化資源,敦煌的產業化開發之路仍然任務艱巨,敦煌文化資源開發要立足于當前資源現狀,以開發困境為突破口,分頭、分類加快資源產業化開發。
劉青 熊雅
敦煌的文化產業發展有著深厚的先天優勢,發展歷史悠久、文化資源數量豐富又獨具風格、包羅萬象,即便是在眾多歷史文化名城中也具有極強的不可替代性。
從存在形式來看,敦煌的文化資源可分為“有形物質文化資源”和“無形精神文化資源”,這兩大類文化資源的涵蓋范圍及產業化開發情況如下:
敦煌的有形物質文化資源主要包含自然景觀資源、石窟遺址資源、歷史文物資源、現代文化設施四塊,當前敦煌對于該類資源的產業化開發包含以下幾類:第一類是依托景區提供相關產品,如游覽、講解服務、交通服務、周邊產品、影視拍攝基地;第二類是依托公共文化設施提供的公益性文化活動;第三類是研學項目、戶外游等體驗式文化活動;第四類是文化會展及賽事活動,如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
敦煌的無形精神文化資源主要有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創作/品牌資源、學術研究資源、風俗文化資源。當前敦煌對于該類文化資源產業化開發主要有四大方向:第一大類是文藝表演節目,主要有三部分別是《絲路花雨》、《又見敦煌》、《敦煌盛典》;第二大類是文創產品開發及文創IP授權;第三大類是影視作品及資源,如敦煌文化紀錄片、動畫片等;第四大類是學術研究、活動及線上學習資源,如敦煌學;第五大類是主題展覽活動。如 “敦行故遠:故宮敦煌特展”。
敦煌在對以上兩大類文化資源進行產業化開發過程中往往呈現出幾個突出特點:第一,始終秉持保護是前提的原則,為此敦煌市近幾年先后投入8億多元用于文化遺產保護;第二,持續規范和優化資源管理模式,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敦煌文化研究院已經探索出了一整套科學保護、規范管理、創新利用的模式;第三,開發內容越來越強調創新性、體驗性、個性化,戶外游、研學項目、經典劇目正成為敦煌文旅的“新招牌”;第四,在資源開發中探索市場化運營道路,按“依法依規、政企分離、資產增值”的原則,鳴沙山•月牙泉、雅丹、玉門關、沙州夜市等市屬景區經營權與2017年統一授權給敦煌文旅集團進行開發運營,標志著敦煌市市屬景區經營權全部移交完畢,實現了景區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第五,注重外部合作交流與文化宣傳,如在文物保護上,敦煌研究院與騰訊合作推出“數字供養人”公益項目,參與者可線上捐助助力洞窟數字化工作。
即便是擁有數量可觀、開發潛力巨大的優質文化資源,敦煌的產業化開發之路仍然任務艱巨,當前的開發困境主要存在于以下四大方面:第一,資源的不可再生性帶來了文化資源保護與開發間的沖突,敦煌本地生態環境的脆弱性更是加重了這種“沖突”;第二,目前無形精神文化資源開發力度不夠或存在創新度不高、難以突破同質化競爭局面的問題;第三,如何處理文創產品開發中的創新性和規范性問題;第四,如何在文化資源產業化中平衡好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敦煌研究院雖然被劃分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允許從事經營活動,但相關政策支持、落實尚不明晰,既要承擔社會責任,同時又要承擔文化資源開發與保護經費缺口。因此,在這四大矛盾之下,即便有很深厚文化資源基礎和盈利潛力,敦煌文化資源產業化開發中進度也十分緩慢。
未來敦煌文化資源開發要立足于當前資源現狀,以開發困境為突破口,分頭、分類加快資源產業化開發。首先,有形文化資源開發以“擴容、提質”為主。當前敦煌“有形物質文化資源”開發程度較高,要在文物保護的前提下加深與外部科技企業的合作,利用數字化技術以多種形式提升景區承載力,為“擴容”提供可能性,再從景區基礎設施、游客食住行游購娛配套兩大塊加強敦煌景區整體服務接待能力,實現服務全面“提質”,縮小敦煌與東中部旅游城市之間的差距;其次,無形文化資源開發以“梳理、創新”為主。針對當前開發程度較低的無形文化資源要加強系統梳理,通過搭建“無形文化資源庫”來完成進一步的分類、開發潛力分析及開發途徑設計,打破以往簡單復刻的初級文創開發。尤其是對于資源庫中產業化開發潛力高的文化資源,要確立本階段重點開發對象和非重點開發對象,設置階段性的開發目標,集中力量開發重點IP。在開發模式上,可以通過自行開發和外部機構合作的開發模式來確保IP管理,借助外部團隊在創新設計、專業支持及用戶調研的優勢來提升敦煌文化產品創新度、打造敦煌文化品牌。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敦煌文化學院“敦煌文化產業格局構建和商業模式研究”課題組)
責任編輯:楊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