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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電力負荷管理辦法》正當其時

2023-05-19 17:53 中國發展網
電力需求側管理

摘要:與2017年原《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相比,新版《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豐富了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內涵,突出需求響應和電能替代兩項重點內容。

近年來,隨著高比例新能源的快速發展以及尖高峰時段電力需求的剛性增長,我國電力平衡壓力日趨加大,疊加極端天氣多發頻發、企業產能恢復等因素,電力運行面臨的形勢日益復雜,需進一步加強需求側與供給側互動。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能源安全保供等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結合新形勢、新挑戰,修訂了《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社會意見。

與2017年原《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相比,新版《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豐富了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內涵,突出需求響應和電能替代兩項重點內容:一是利用經濟激勵手段,引導具備響應能力的電力用戶自愿調整用電行為,主動削峰填谷獲取補償收益,充分調動需求側資源積極性;二是科學有序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油等措施,實現主要使用綠色電力的替代用能模式,提升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電氣化水平。綜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術、經濟和管理措施,推動建立需求響應增強系統靈活性、節約用電提高能效水平、電能替代引領用能轉型、綠色用電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智能用電提升管理質效、有序用電確保電力安全運行的用電管理模式。

《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原《有序用電管理辦法》基礎上,將需求響應作為電力負荷管理的重要措施,按照“需求響應優先, 有序用電保底”的原則,結合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建設,強化電力負荷調控管理能力。一是逐步將需求響應作為電網經濟運行常態化調節措施,從實施執行層面進一步明確電力負荷管理中心等單位職責;二是細化有序用電方案,要求有序用電方案規模不低于本地區歷史最高負荷的30%,并按每5%為一檔分六個等級制定;三是加強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平臺支撐,不斷接入各類用戶主體,精準實施負荷信息采集、預測分析、測試、調控、服務等工作。

下一步,為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還需要各地政府電力運行主管部門、電網企業以及電力用戶等多方聯動,建議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需求側資源參與電力市場的長效機制,拓寬需求響應主體范圍和補貼資金渠道,充分調動電力用戶積極性;二是引導電力用戶聯合電網企業摸清負荷分類,構建可調節負荷資源庫,形成典型行業領域電力負荷管理標準;三是利用網絡媒體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宣傳培訓,做好電力需求側管理試點示范創建和推廣,推動全社會樹立科學用電意識。(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促進中心主任 蔡義清)

責任編輯:蔡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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