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意見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
摘要: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將地方各級政府和公職人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并歸集至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托“信用中國”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
中國經濟導報訊 記者曲靜怡報道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并提出,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和健全企業信用建設。
《意見》強調,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將地方各級政府和公職人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并歸集至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托“信用中國”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
此外,還要健全企業信用建設。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建立排污企業黑名單制度,將環境違法企業依法依規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將其違法信息記入信用記錄,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向社會公開。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在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系方面,《意見》指出,完善監管體制,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推動跨區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加強司法保障,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強化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案件起訴力度,加強檢察機關提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強化監測能力建設,實行“誰考核、誰監測”,不斷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技術體系,全面提高監測自動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推動實現環境質量預報預警,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
責任編輯:劉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