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仲裁規則》努力為貿仲仲裁高質量發展提供高水平制度保障
摘要:每年發布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真實反映我國國際商事仲裁的發展現狀,對提升中國仲裁國際公信力和影響力,助力涉外法律體系建設,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為全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都具有重要而現實的意義。
中國經濟導報 中國發展網訊 9月5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發布了新修訂的《仲裁規則》,為中外當事人提供更加國際化、專業化的貿易爭議解決服務。新版《仲裁規則》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貿仲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介紹,新版《仲裁規則》在完善程序設計的同時兼顧制度創新,不斷增強仲裁程序的自治性、靈活性、公平性、高效性和透明度,努力為貿仲仲裁高質量發展提供高水平制度保障。
據介紹,新規則修訂涉及30余項內容,主要包括推進數字化、智能化在仲裁程序的廣泛應用,明確仲裁文件可優先采用電子送達,仲裁庭有權決定網上視頻開庭、仲裁員電子簽名效力、裁決書電子文本送達等,積極回應數字化時代需求;明確管轄權決定在仲裁庭組成后依據仲裁規則概括授權仲裁庭作出,賦予仲裁庭更明確的程序權利;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的協商、調解前置程序不影響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切實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擴大多合同合并單案仲裁的情形,允許申請人在仲裁程序中追加合同,進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明確規定仲裁委員會就當事人保全措施申請可轉遞其指定的境外相關法院,為當事人申請境外保全措施明確規則依據等。
另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還發布了《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2-2023)》(以下簡稱“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是貿仲自2015年以來的第九次年度報告,也是國內唯一有關中國國際商事仲裁發展的年度總結。王承杰表示,作為國際通行的經貿投資爭議解決方式,仲裁在處理國際商事糾紛、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國際法治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開展專項課題研究,每年發布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真實反映我國國際商事仲裁的發展現狀,對提升中國仲裁國際公信力和影響力,助力涉外法律體系建設,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為全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都具有重要而現實的意義。
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全國277家仲裁機構共辦理案件47萬余件,比2021年增長14.3%;全國仲裁案件標的總額9860億元,比2021年增長14.7%。2022年全國仲裁機構辦理的各類案件數量中,金融類案件占比最多,達37.5%;電子商務類案件次之,占比達7.97%。從各類案件標的額來看,金融類案件標的額2657億元,占全國案件標的總額約27%;其次為建設工程類,占比17.21%;股權轉讓類居第三,占比為12%。
年度報告稱,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受理的案件類型依然復雜多樣,但主要的糾紛類型及涉及爭議案件量最多的仍是建筑工程糾紛、機電設備糾紛、一般貨物買賣糾紛、股權投資和股權轉讓糾紛等傳統的糾紛類型。但是,隨著環境保護理念的加強和數字經濟的發展,自然資源、互聯網、文娛產業、知識產權等領域的糾紛案件數量也在逐步增多。
年度報告稱,這一增長趨勢既是對仲裁機構與仲裁員的業務水平更高的要求和挑戰,也是貿仲仲裁業務與時俱進的體現。
據悉,本年度報告委托中國人民大學組成課題組編寫,課題組主要成員包括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高等院校、企業和律師事務所的專家和實務工作者。在全面分析2022年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案件數據和2022年至2023年6月中國仲裁法治實踐發展的基礎上,年度報告同步跟蹤國內外商事仲裁理論研究動態,持續探討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所涉法律問題,研析凝練晚近國際商事仲裁規則發展趨勢。
責任編輯:楊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