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綠金30條”為綠色金融發展保駕護航
摘要:綠色金融通過發揮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市場定價三大功能,能夠對綠色低碳循環轉型形成最有力的支撐。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是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舉措。
中國經濟導報訊 記者袁雪飛報道 11 月 4 日上午,江蘇省政府舉行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新聞發布會,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有關負責人對日前江蘇省 13 家部門單位聯合印發的《關于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的指導意見》 進行解讀。《指導意見》明確了今后江蘇綠色金融發展的思路、目標和任務。
綠色金融通過發揮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市場定價三大功能,能夠對綠色低碳循環轉型形成最有力的支撐。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是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舉措。
“在多項政策合力推動下,江蘇綠色金融發展成效逐步凸顯。截至2021年6月末,全省綠色信貸余額1.43萬億元,同比增長29.4%,占各項貸款余額比例為8.6%。今年1—9月,全省發行綠色金融債券70億元,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83.75億元,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PPP發展位居全國前列。”江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二級巡視員周建林介紹說,近三年來,省級財政綜合運用財政獎補、貼息、風險補償等手段,累計安排綠色金融獎補資金共計1.45億元,積極引導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服務經濟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了八方面25條具體措施。具體包括明確綠色金融重點支持領域;搭建綠色金融基礎性制度框架;積極培育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完善綠色金融機構體系;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建立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健全綠色金融風險防控機制八個方面。
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副行長郭大勇介紹,《指導意見》全文共分為十部分30條,簡稱“綠金30條”。明確了綠色金融工作的發展思路和主要目標以及重點支持領域。其中,根據國家的政策要求,結合江蘇實際,綠色金融主要支持領域是推進工業企業綠色升級、加快農業領域綠色發展、推動能源體系綠色轉型和促進綠色低碳技術進步。
《指導意見》指出,完善環境權益交易平臺。健全完善全省統一的排污權交易平臺功能,探索啟動水權、用能權等交易平臺建設。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鼓勵金融機構為碳排放權市場交易主體提供融資融智服務。探索開展碳匯、核證自愿減排項目交易基礎工作。研究可再生能源、林業、海洋、濕地等多領域碳匯、核證自愿減排項目價值核算機制。推動各地加強對碳匯、核證自愿減排項目的摸排和儲備。要發展特色機構,積極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綠色分(支)行等綠色金融特色機構。鼓勵大型銀行在江蘇分支機構和主要法人銀行機構建立“專項規模、專職團隊、專屬產品、專業流程、專門風控和專有考核”的“六專”運營模式。引導全國性金融機構在江蘇設立全國性、區域性綠色金融業務中心;支持第三方認證、環境風險評估等專業機構落戶江蘇。
《指導意見》要求,要創新信貸產品,大力推廣“環保貸”“節水貸”等特色綠色信貸產品,創新推廣碳中和債券、藍色債券和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創新金融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或掛牌。支持保險機構大力發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保險產品。引導擔保機構擴大擔保覆蓋范圍,有效放大授信倍數,靈活調節擔保費率,支持綠色領域投融資。支持設立綠色產業擔保基金,為綠色企業(項目)提供增信服務。
《指導意見》指出,支持綠色金融發展基礎較好、實施意愿較強的地區積極申報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氣候投融資試點。研究制定省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方案,鼓勵符合條件的地區和機構積極申報試點鼓勵各地各部門結合地方發展實際,大力探索綠色金融助推金融供給側改革、綠色低碳發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碳達峰碳中和的新路徑、新模式。
《指導意見》強調,將全省綠色金融工作納入省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強化對省、市、縣三級綠色金融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建立全省綠色金融工作督辦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地區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探索在設區市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指標中納入綠色金融因子。定期組織綠色金融研討,推進綠色金融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大對綠色金融改革創新、亮點工作和突出成效的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責任編輯:呂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