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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全國推行“證照分離”改革 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2021-06-16 11:27 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
自由貿易試驗區 證照分離

摘要:直接取消審批,即為在外資外貿、工程建設、交通物流、中介服務等領域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在全國范圍內取消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1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中國經濟導報記者 | 季曉莉

日前,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并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直接取消審批,即為在外資外貿、工程建設、交通物流、中介服務等領域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在全國范圍內取消6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1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審批后,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

審批改為備案,為在貿易流通、教育培訓、醫療、食品、金融等領域放開市場準入,在全國范圍內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審批改為備案后,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

實行告知承諾,為在農業、制造業、生產服務、生活消費、電信、能源等領域大幅簡化準入審批,在全國范圍內對3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對4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實行告知承諾后,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對因企業承諾可以減省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后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企業,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有必要的可以開展全覆蓋核查。發現企業不符合許可條件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并將失信違法行為記入企業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優化審批服務,對“重要工業產品(除食品相關產品、化肥外)生產許可證核發”等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下放審批權限,便利企業就近辦理;對“保安服務許可證核發”等25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減輕企業辦事負擔;對“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等14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對“海關監管貨物倉儲審批”等18項設定了許可證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或者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方便企業持續經營;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等13項設定了許可數量限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數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寬數量限制并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企業存量、申請排序等情況,鼓勵企業有序競爭。

下一步,國務院還要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先照后證”改革,推動將保留的登記注冊前置許可改為后置。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編制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業登記注冊自主權。2022年底前將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并強化電子證照信息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共享。

責任編輯: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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