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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仲裁委發布《知識產權仲裁發展藍皮書》

2021-08-06 11:25 中國發展網
知識產權

摘要:廣仲分別與廣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簽訂合作協議,共同建立“線上+線下”雙向聯動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落實知識產權保護主體責任,構建互認互信合作關系,利用各自優勢資源,合作雙贏、共同發展,共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

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訊 記者皮澤紅報道 2011年7月,廣州知識產權仲裁院成立。作為華南地區首家知識產權專業仲裁院,廣州知識產權仲裁院于今年迎來了建院十周年。

隨著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迅速增長,國家近年來將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國家知識產權局近日發布的《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1)》指出,要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建立更加順暢的知識產權保護銜接機制,推進知識產權仲裁調解機構建設。

在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強國的大環境下,廣仲敢為人先、實干在先、創新爭先,長期致力于專人專向開展知識產權仲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為總結十年發展歷程的工作亮點與成績,探究知識產權仲裁的發展機遇,破解發展困局,廣仲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組建研究團隊,形成《廣州仲裁委知識產權仲裁發展藍皮書》,于此次建院十周年之際正式發布。同時,在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方面,廣仲與廣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管局達成了“調解+仲裁”的合作機制。

知識產權仲裁案件量額齊升,類型逐步多元

2011年至今,廣仲實現了知識產權案件受理數量及標的額的高速增長,廣州知識產權院成立當年知識產權案件受理數量僅14件,經過十年深耕,至2020年度實現了1285.71%的增長,2021年上半年,共計受理知識產權案件132件,同比增長62.96%。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2020年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白皮書》,2020年度全國知識產權仲裁案件總量中廣仲受理案件占比超一成。受理涉外案件12件,涉及中國澳門、中國香港、英國、新加坡、美國、韓國等國家、地區。受理案件標的額逐步攀升,年度涉案標的額從2011年的1100萬余元增長到2020年的1億元,實現知識產權仲裁案件標的額破億。

2011年至今,廣仲逐步形成了以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及技術合同糾紛為特色、知識產權全領域覆蓋的案件結構,既包括商標合同糾紛、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著作權合同糾紛、專利合同糾紛等傳統知識產權糾紛類型,也包括網絡服務合同糾紛、網絡域名合同糾紛等新型知識產權案件,基本涵蓋了知識產權合同糾紛的所有類型。

當前,仲裁已經成為當事人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一個重要選擇。長期從事涉外知識產權案件工作的吳秀榮律師表示,在與外方的合同談判中,其都會努力為省內客戶爭取在廣仲進行仲裁的條款,相對于境外仲裁機構,廣仲的仲裁費低,而且廣仲擁有熟悉國際知識產權法和境外主要國家或地區法律知識產權制度的仲裁員隊伍,可以很好地理解和適用境外知識產權法律,有處理好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的能力。

率先推出知識產權ODR機制,推動案件調撤率穩步上升

廣仲作為互聯網仲裁的先行者與引領者,具備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多項先進技術基礎。2021年初廣仲推出全球首個APEC-ODR平臺,在此基礎上,又率先推出知識產權仲裁ODR機制,打造融合談判、調解、仲裁于一體的知識產權在線爭議解決機制。

截止至2021年7月30日,ODR平臺共處理案件98件,結案50件,其中調解結案30件,調解率達60%。這也是廣仲深入貫徹“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回應群眾的及時解紛需求,把黨史學習教育成果落實到實處的主要工作之一。

2011年,廣仲調撤結案的知識產權案件數量僅為1件,2020年度達到 63件,調撤率達到31.98%,創近年新高,通過仲裁中調解促成調撤結案的案件標的達到40461483.95元。此外,2020年9月,廣仲與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簽訂合作協議,共建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合作開展至今已承接50余件訴調對接案件,調解7件,成功調解率達15%。廣仲積極推進仲裁中調解工作的開展,在此次疫情對經濟社會產生了不可避免的較大影響背景下,積極引導當事人協商和解、共擔風險、共渡難關,一方面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對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也發揮了重要作用,促成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雙贏”。 

加強與外界合作,共同探索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新機制

為更好發揮仲裁在知識產權保護鏈條中的作用,廣仲一直積極與各相關單位建立聯系與合作。2018年以來,廣仲與深圳版權協會、中山(燈飾)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東莞(家具)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中國廣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等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共同探索在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聚集地成立調解仲裁中心。2021年4月,廣仲先后與天河區、白云區簽訂合作協議,共建知識產權仲裁調解中心。

“四個共享”機制,促進知識產權保護資源合作共享

推出仲裁機構之間的“四個共享”機制,即“標準共享”、“庭室共享”、“名冊共享”、“服務窗口共享”。將“四個共享”與知識產權糾紛解決相融合,全面深化國內仲裁機構之間的合作關系,充分調動粵港澳大灣區與長三角的服務窗口、庭室、知識產權專業人士等知識產權資源,加以廣州知識產權仲裁院的專業優勢,實現資源的多邊合作共享,有利于充分發揮知產仲裁在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兩大經濟帶高效解紛、專業服務的能力。

“廣州標準”推廣與應用,打造全球互聯網仲裁首選地

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知識產權的載體表現為數字信息,其無形性導致其糾紛的跨地域性愈發突出,爭議主體往往涉及到不同國家、地區的當事人,各法域之間的法律體系和原則存在巨大差異,互聯網仲裁則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手段。為促進互聯網仲裁的規范化、普及化發展,廣仲結合自身經驗,制定了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推薦標準——“廣州標準”,并于2020年9月10日正式發布。“廣州標準”一經發布,獲得114家內地仲裁機構以及來自新加坡、韓國、泰國、匈牙利、墨西哥、印度、港澳臺等26個國家和地區境外機構的共同認可和推廣。通過互聯網仲裁與知識產權仲裁的深度融合,為跨語言、跨地區的知識產權糾紛當事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專業的糾紛解決方式。

廣仲分別與廣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簽訂合作協議,共同建立“線上+線下”雙向聯動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落實知識產權保護主體責任,構建互認互信合作關系,利用各自優勢資源,合作雙贏、共同發展,共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

廣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副主任陳斌菊表示,今年年初,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廣州市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中提到“大力培育和發展知識產權仲裁機構,建立與國際仲裁模式接軌的知識產權仲裁體系”的具體舉措,已將仲裁作為廣州市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方式之一。此次保護中心與廣州仲裁委員會簽訂保護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是構建行政執法、仲裁調解、快速維權、海外保護、行業自律的立體式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關鍵一環。今后,雙方將共同合作助推廣州市高新科技及高端智能等產業要素進一步集聚發展,提升產業優勢和保護創新成果,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為我市產業高端化和國際化發展、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有力支撐。

責任編輯: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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