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組織開展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
摘要:在山西省內注冊設立并運營,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化的獨立法人機構。
中國發展網訊 記者郭建軍報道 為加快推進山西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日前,省科技廳下發通知,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
申報對象
在山西省內注冊設立并運營,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化的獨立法人機構。
申報條件
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分為山西省新型研發機構和山西省高端新型研發機構。
申報山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申報單位須是在山西省內注冊或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主要辦公和科研場所均設在山西省,注冊或登記后運營1年以上。
2.發展方向明確。面向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基礎產業升級的重點領域,以開展產業技術研發活動為主,具有清晰的發展戰略和明確的研發方向,在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研發服務等方面特色鮮明,具備產業服務支撐能力。
3.實行靈活開放的體制機制。具有靈活的人才激勵機制、開放的引人和用人機制;具有現代化的管理體制,擁有明確的人事、薪酬和經費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市場化的決策機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等。
4.具備一定的研發基礎條件。具備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要的儀器、裝備和固定場地等基礎設施,辦公和科研場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擁有必要的測試、分析手段和工藝設備,且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萬元。
5.具有研發能力較強的人才團隊。結構合理穩定,常駐研發人員占職工總數比例不低于30%且不少于10人。
6.具有穩定的研發經費來源。財務狀況良好,具備自我造血能力,主要包括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收入,政府購買服務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項目獲得的經費等。出資方投入和主營業務收入等能夠保障機構的管理運行、研發創新、建設發展需要。
7.具有穩定的研發投入。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15%且不低于100萬元。
8.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和消防安全標準。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等法律、法規,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場所通過消防驗收、檢查、許可,涉及危險物品、特種作業等的須取得相關許可證,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和能力。
9.近一年內未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主要從事生產制造、教學培訓、園區管理等活動,以及單純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單位原則上不予受理。
申報山西省高端新型研發機構應在符合山西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條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滿足以下條件:
1.高標準戰略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國家和我省重大發展戰略需求,積極探索原始創新到產業化的新模式,開展前瞻性、引領性科學技術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具備承擔國家和省級重大科研項目的能力。
2.高層次人才團隊。機構負責人或科研帶頭人一般應為省級及以上高層次人才;機構研發人員數量不少于50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人員的比例不低于50%,常駐研發人員不低于20人且占機構總人數的40%以上。
3.高強度的研發投入。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
4.完善的研發基礎條件。擁有先進的儀器設備,科研用房建筑面積一般不低于2000平方米,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
5.掌握核心技術。在重點產業領域取得1項及以上可自主自控的重大原創性科研成果。
責任編輯: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