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個!浙江7月將發全國首個直播電商行業標準,擬定主播9大負面行為
摘要:《征求意見稿》從直播電商生態圈和產業鏈的視野出發,依據直播電商的不同參與角色,分別確立了從主體資格、亮證亮照、商家和主播入駐審核、規則建立、直播監控、違規處置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全流程的規范體系。
中國發展網訊 6月17日,由浙江省網商協會主辦的“直播電商行業治理論壇”在杭州舉行。阿里巴巴、抖音、快手、云集、貝貝等電商及直播平臺代表,以及薇婭所在的謙尋,雪莉所在的宸帆以及如涵等20余家頭部MCN機構代表共聚一堂共商行業治理。論壇通過線上直播和線下論壇的形式舉行,并再通過現場直播的方式在線上公開。
論壇上,浙江省網商協會發布了《直播電子商務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這也是全國首個直播電商行業規范標準。
《征求意見稿》從直播電商生態圈和產業鏈的視野出發,依據直播電商的不同參與角色,分別確立了從主體資格、亮證亮照、商家和主播入駐審核、規則建立、直播監控、違規處置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全流程的規范體系。
《征求意見稿》對直播電商行業提出以下規范要求:
1.對于直播平臺,建議應當建立健全與電子商務業務發展相匹配的資質規范、商品或者服務推廣內容規范與審查監控,加強對入駐直播的身份審核,完善消費保障與規范等制度,加強推廣內容生態治理。
2.對于入駐平臺的商家,建議當依法履行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義務與責任,亮證亮標經營,遵守法律規范和平臺入駐規則、保障直播商品質量、規范宣傳行為,依法履行消費者保障義務。
3.對于主播,建議應當遵守法律規范以及平臺規則要求的入駐規則,合理設置直播場景,依法規范自身的直播行為。
4.對于MCN機構,建議應當與平臺積極合作,按照合作協議與平臺規則,對簽約主播的內容發布情況進行規范建設、內容審核以及違規行為處置。
5.對于行業,倡議行業各經營主體加強協同協作,不斷提升基礎能力建設、對標治理水平、聯合懲治嚴重違法違規商家和主播,共同營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據悉,根據程序標準將于7月份正式發布。
擬規定主播9大負面行為
對于主播,《征求意見稿》則是從9個方面規定其負面行為。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負面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發布違法、不良信息,如敏感信息、淫穢色情信息等法律規范禁止發布的信息;
發布禁限售、假冒偽劣商品信息;
發布不實信息,如虛假宣傳商品和服務信息、虛假中獎/優惠活動信息、所推廣商品或者服務信息與實際信息不一致等;
實施混淆、不當使用他人權利、侮辱/比較他人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侵犯他人隱私、肖像、名譽等合法權益的行為;
進行虛假交易;
引導用戶進行線下交易;
發布違法廣告信息;
其他平臺不允許實施的行為。
一季度全國電商直播逾400萬場,全年預計達到萬億級市場
此前,據人民日報8日報道,中國商業聯合會發布通知,要求由該會下屬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牽頭起草制定《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范》和《網絡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等兩項標準。將于7月發布執行。
據商務部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國電商直播超過400萬場,全年預計將到達萬億級的市場規模。網絡零售對消費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提升。
商務部表示,“直播帶貨”既有電視購物的節目形式,也有網絡購物的邀約信息,還有廣告代言的表現存在,產業鏈條比較復雜,網絡主播、內容發布平臺、產品供應企業等相關參與者缺乏明確的管理標準和監管機制。
責任編輯: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