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會滿:對“偽市值管理”始終保持“零容忍”
摘要:易會滿表示,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必須始終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方針,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不斷提升資本市場治理能力和體系現代化水平。
中國經濟導報記者 | 張洽棠
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第七次會員大會召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發表講話。證券公司是資本市場最重要的中介機構。他表示,30年來,證券行業與資本市場共同發展壯大,已成為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對資本市場和證券行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證券行業必須切實肩負起新責任新使命,以自身的高質量發展助力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積極貢獻力量。
證券行業要服務國家發展戰略,服務實體經濟。圖為浙江嘉興某高新技術企業的車間內,工人正在緊張作業。中國經濟導報記者 苗露/攝
易會滿表示,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必須始終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方針,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不斷提升資本市場治理能力和體系現代化水平。當前,需要進一步處理好證券行業關切的幾方面關系,推動改善發展環境,持續積淀和涵養高質量發展的良性生態。
放松管制和加強監管的關系
易會滿認為,資本市場是“信息+信心”的市場。對于證券行業來說,監管、自律和公司的目標都是一致的,但需要建立彼此的信任關系,只有互信才能形成推動行業發展的良好合力。一方面,作為監管部門,證監會將繼續堅持“不干預”的理念,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注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該由機構自己負責的由機構自主決策,堅持分類監管、差異化監管,扶優限劣,為優質證券公司創新發展打開空間。對于行業在完善基礎設施、健全業務功能等方面的呼聲,將堅持市場化導向,審慎評估,積極推動。另一方面,監管部門放得開需要建立在行業自身管控到位的基礎上,行業機構必須牢守底線、誠信經營,提升自我約束能力,做有擔當、有格局、令人尊敬的企業,切實塑造良好形象,為行業創新發展拓展空間。對于不守法經營、破壞市場規則的機構,也將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嚴懲不貸,切實凈化市場生態。
近日,市場對“偽市值管理”比較關注。“偽市值管理”本質是上市公司及實控人與相關機構和個人相互勾結,濫用持股、資金、信息等優勢操縱股價,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境內外市場均將其作為重點打擊對象。易會滿表示,對此將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勢,對利益鏈條上的相關方,無論涉及到誰,一經查實,將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并及時向市場公開。“這里,也鄭重提醒上市公司及實控人、行業機構和從業人員,要敬畏法治,敬畏投資者,遠離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亂象,珍視自身聲譽和職業操守,共同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穩健經營與創新發展的關系
易會滿表示,行業高質量發展必須堅持穩中求進的理念,但強調“穩”并不代表不要創新,而是要更好地創新。證券行業位于市場經濟的前沿,創新意識較強,動力也很足。但資本市場直接面對千家萬戶、涉及各方利益,行業創新也必須慎之又慎。因此,行業必須堅持穩字當頭,堅持創新發展與合規風控并重,統籌把握發展與安全的關系,切實做到“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過程能監測、風險可承擔”;行業高質量發展必須緊緊圍繞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圍繞服務實體經濟和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確保創新始終行進在正確的航道上。
壓實責任與明確責任邊界的關系
易會滿認為,在注冊制的背景下,中介機構特別是證券公司必須深刻認識“看門人”的職責定位,同時服務好融資方和投資方兩方面:既要強化保薦能力,從源頭上把好上市公司質量關,確保選出真公司,力爭挑出好公司;也要強化定價能力,加強投行業務與“買方研究”的有機結合,堅持倡導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性投資,使真正有市場前景的公司融到資。這是檢驗證券公司治理水平和專業能力的重要標準。當然,發行上市涉及發行人、保薦承銷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多個主體,合理劃分彼此責任,也是歸位盡責的題中應有之義,證監會將進一步厘清各主體責任邊界,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機制。在這方面,中國證券業協會也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行政監管與自律管理的關系
易會滿表示,行政監管和自律管理是資本市場治理的兩種重要方式,二者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相互補位、有效銜接,共同形成行業治理合力。新證券法進一步明確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職責,2020年,證監會專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職責的意見》,指明了協會的職能定位和工作方向。希望協會繼續依托會員自治,構建共建、共治、共享平臺,堅持自律管理與行政監管的差異化定位,更好發揮自律管理的前瞻性引導、預防性規范作用;堅持自律管理與行政監管的協同配合,充分發揮自律管理的傳導作用。堅持自律規則、業務規范的示范引領,引導行業機構合規展業。堅持自律措施的市場約束功能,強化道德約束、誠信約束、聲譽約束、規則約束。
責任編輯: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