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指導意見》 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
摘要: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要推進工業綠色升級,加快農業綠色發展,提高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壯大綠色環保產業,提升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構建綠色供應鏈。
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訊 記者白雪報道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生態問題的基礎之策。要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使發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資源、嚴格保護生態環境、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上,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確保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我國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
《指導意見》從六個方面部署了重點工作任務。一是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要推進工業綠色升級,加快農業綠色發展,提高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壯大綠色環保產業,提升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構建綠色供應鏈。二是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要積極調整運輸結構,加強物流運輸組織管理,推廣綠色低碳運輸工具,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建立綠色貿易體系。三是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要促進綠色產品消費,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堅決制止餐飲浪費,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四是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要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改善城鄉人居環境。五是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要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六是完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強化法律法規支撐,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加大財稅扶持力度,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完善綠色標準、綠色認證體系和統計監測制度,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責任編輯: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