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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立法為科技創新“松綁”“賦能”

2025-04-11 16:49 中國發展網
科技創新

摘要:四川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外國專家局局長楊品華表示,此次新修訂的《條例》),聚焦構建全過程創新生態鏈,圍繞重點領域、重點環節謀篇布局,將進一步引領推動科技創新體系效能整體提升,為加快打造西部地區創新高地、建設更高水平科技強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國發展網訊 王澤勇 記者王進  2025年4月9日,記者從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新修訂的《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發布會上,據四川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黃勇介紹,此次修訂特色亮點較多:一是加強財政對科技的投入,推動解決四川研發投入強度偏低和財政科技投入不足問題。二是固化我省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制度改革成果,為科研人員“松綁”,為科技創新“賦能”。此外,《條例》在更加強化基礎研究能力建設、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區域創新協調發展等方面也作出了相應規定。

“此次修訂條例,對于促進我省科技進步,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打造西部創新高地、建設國家戰略腹地,全面建設現代化四川具有重要意義。” 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賀江華說,條例共10章64條,包括五大方面內容。

強化對創新主體支持引導方面,條例注重調動各類創新主體積極性,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圍繞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重點產業、科學技術前沿、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開展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與科技成果轉化;注重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制度改革,明確符合條件的職務科技成果按照有關規定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范圍;明確鼓勵和支持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等單位采取先使用后付費等方式,將職務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注重對新型研發機構的支持和引導,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在資金、職稱評定、人才引進、建設用地等方面給予支持。

強化科技融合應用方面,條例著力推動科學技術與政務服務、衛生健康、公共安全、自然保護等融合發展,加強科技成果在相關領域的轉化應用;推動農業科技創新,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因地制宜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推動科技與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探索科技和文化旅游融合的有效機制;推動防災減災救災領域科學技術創新及運用,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和應對處置災害事件的能力。

強化科技公共服務方面,在科學技術普及方面,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及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科普活動;在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方面,支持培育高質量專利,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機制;在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方面,規定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健全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促進科技資源整合和利用。

強化科技協同合作方面,條例注重完善開放包容、互惠共享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機制,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構建省內區域協同創新體系,加強科技創新交流合作;積極推動與重慶市科技創新協同發展,推動成渝地區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支持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打造高層次國際科技創新交流平臺。

強化科技投入保障方面,一是進一步加大財政性資金投入,規定財政用于科學技術經費穩定增長,鼓勵、引導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等各類創新主體加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投入,逐步提高全社會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二是規定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可以設立自然科學基金,支持基礎研究;三是鼓勵和支持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等方式設立科技創新類投資引導基金,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的投入力度。

四川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省外國專家局局長楊品華表示,此次新修訂的《條例》),聚焦構建全過程創新生態鏈,圍繞重點領域、重點環節謀篇布局,將進一步引領推動科技創新體系效能整體提升,為加快打造西部地區創新高地、建設更高水平科技強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責任編輯: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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