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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公平競爭的投資環境 依法更好推動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

2025-05-27 09:56 中國發展網 楊萍 吳有紅
民營經濟促進法 民間投資

摘要:近日頒布的《民營經濟促進法》緊扣時代主題,通過立法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為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推動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夯實法治基礎。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投資研究所  楊萍 吳有紅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支持政策制度,并對依法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近日頒布的《民營經濟促進法》緊扣時代主題,通過立法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為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推動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夯實法治基礎。

一、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

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要堅決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各種障礙。”基礎設施行業各細分領域通常具有不同的經濟特性,其中運輸服務、充電服務等競爭性領域可以有效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推動上述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意味著打破市場準入壁壘,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使有意愿有能力的民營企業有機會參與到這些領域的建設和運營,拓展民營企業市場空間。

《民營經濟促進法》為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投資“保駕護航”,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促進基礎設施領域市場競爭和創新,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

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戰略、重要規劃等明確的重點建設任務,需要政府和市場協同發力,民營企業是推進和實施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民營經濟促進法》規定,“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同時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統籌研究制定促進民營經濟投資政策措施,發布鼓勵民營經濟投資重大項目信息,引導民營經濟投資重點領域”。上述規定,不僅從法律層面確立了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對公開發布鼓勵民間投資重大項目信息作出明確要求,既為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提供法律保障,又積極推動民營企業投資國家重大項目所需的政策環境建設,將極大調動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民營企業的活力和創造力。

三、更好發揮政府投資的帶動放大效應

投資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經濟發展質量,有效益的投資能促進供需兩端共同受益。提高投資效益,需要統籌好政府投資和民間投資,更好發揮政府投資有效帶動作用,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市場響應速度快、機制靈活等優勢。

《民營經濟促進法》在法律層面對健全政府投資有效帶動社會投資體制機制提出了要求。如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同時規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應當合理設置雙方權利義務,明確投資收益獲得方式、風險分擔機制、糾紛解決方式等事項”。這些規定著眼于發揮政府投資的帶動放大效應,將引導更多民營企業參與重點領域建設,推動形成市場主導的有效投資內生增長機制。

四、全方位優化民間投資服務

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扎扎實實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是當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重點。”優化投資服務,落實好支持民間投資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讓民營企業有真真切切的“獲得感”,是釋放民間投資活力的有效之策。

《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規定,“國家保障民營經濟組織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數據、土地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發展的政策”。上述規定意味著,政府將在要素保障、惠企政策等方面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企業,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投資環境。同時,《民營經濟促進法》還強調,“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項目推介對接、前期工作和報建審批事項辦理、要素獲取和政府投資支持等方面,為民營經濟組織投資提供規范高效便利的服務”,這將加快民間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如核準備案、施工許可等,并進一步強化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資金等要素保障力度。落實落細這些舉措,有助于持續提升民間投資項目投融資便利化水平,讓民間資本敢投、愿投、能投。

新時代新征程,要認真貫徹實施好《民營經濟促進法》,全面提高依法推動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治理能力和水平,確保民營企業享有公平公正的發展機會和發展環境。

責任編輯:成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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