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6項改革文件正在征求意見
摘要:孟瑋表示,目前6項改革文件正在征求意見。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涉及鐵路、電力、行業協會商會、世界一流企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素市場化配置等改革文件。
中國發展網訊 6月17日上午,國家發改委召開6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國家發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孟瑋向大家介紹了關于重點改革進展情況。
孟瑋表示,目前6項改革文件正在征求意見。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涉及鐵路、電力、行業協會商會、世界一流企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素市場化配置等改革文件。
另外,深入實施一批關鍵環節改革。推進實施深圳、上海浦東綜合改革試點,積極穩妥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先后推出4批208戶混改試點。積極推進民營企業改革發展。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組織修訂《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
同時,持續推進一批重點領域改革。推進電力、石油天然氣、鹽業體制改革,推進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深化鐵路行業市場化改革。積極推進培訓療養機構脫鉤改革和轉型養老,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規范健康發展。
孟瑋表示,為促進國內價格指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國家發改委在充分借鑒國際經驗、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建議基礎上,近日制定出臺了《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今天這個《辦法》在我委門戶網站和微信微博等平臺公布,將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遵循規范行為、優化服務的原則,圍繞價格指數編制、發布和信息披露、運行維護、評估、轉讓和終止等各種行為,提出了系統規范要求。其中,明確規定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應獨立于價格指數所反映的商品和服務市場的直接利益相關方,要充分披露價格指數行為主體的基本情況、指數編制方案、指數最新值的簡要計算基礎和過程、自我評估結果,編制方案應包括價格信息采集點的選擇標準、使用主觀判斷的條件及優先級等。同時,強調價格主管部門可對價格指數行為開展合規性審查,對不合規行為采取懲戒措施。
《辦法》的出臺,有利于促進包括大宗商品在內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的合理形成,推動我國價格指數市場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唐雅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