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鄉村振興新政:農業專才可評正高
摘要: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精神,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要求,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全面加大人社領域支持力度,促進上海市鄉村振興”列入“我為群眾辦實事”項目。
中國經濟導報訊 記者繆曉琴報道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產業興旺是重點,人才引領是關鍵,民生保障是支柱。近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確要開展農業農村專業技術人才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培養選拔一批高層次農業技術人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精神,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要求,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全面加大人社領域支持力度,促進上海市鄉村振興”列入“我為群眾辦實事”項目。
《措施》提出,上海市將根據服務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非農就業需要,實施農民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或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加強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加大對現代農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的扶持力度,探索在新城職業院校等單位掛牌建立技師學院等。
此外,為支持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上海將鼓勵農民高技能人才、鄉村工匠、非遺傳承人等申報首席技師、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專項資助和上海技術能手的評選表彰資格,舉辦鄉村振興技能大賽等。
《措施》強調,要發揮農村人才引領作用,開展農業農村專業技術人才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培養選拔一批高層次農業技術人才;動態調整職稱評審專業設置,拓展評價范圍,暢通新型職業農民、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生產經營主體中農業技術人才的職稱申報渠道;對長期扎根鄉村基層一線,在鄉村振興工作中作出重要貢獻、取得突出業績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職稱申報時不受所在單位崗位總量、結構比例限制。
上海還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獨立開展博士后招收工作,鼓勵郊區建立健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支持農村地區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聯合科研院校招收培養博士后人員;繼續加強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工作,深入推進專家服務基層工作,拓寬鄉鎮事業單位進人渠道,優化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中科研人員支持鄉村建設。
《措施》還在“加強補貼服務措施,促進農民就業創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增強勞動工傷預防”等方面作了規定。
責任編輯:呂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