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數字化監管的有效性研究:風險防范與效率提升》報告發布會成功舉辦
中國發展網訊 2025年4月12日上午,由中國人民大學國有經濟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聯合主辦的《國有企業數字化監管的有效性研究:風險防范與效率提升》報告發布會以線上會議形式舉辦,并進行了同步直播。
本期論壇由中國人民大學國有經濟研究院副院長、經濟學院楊繼東教授主持,來自天津市社會科學院、聯和金融數字經濟研究所、武漢大學、中山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的7名專家學者齊聚一堂,圍繞報告內容進行了深入討論。
論壇第一單元由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廖冠民,發布題為《國有企業數字化監管的有效性研究:風險防范與效率提升》的報告。
本報告聚焦國有企業數字化監管,深入探討其在風險防范與效率提升方面的關鍵作用,旨在推動專家、學者及公眾對該議題的關注與討論。報告共分為六部分:第一,闡述國有企業數字化監管的背景與戰略意義;第二,分析當前數字化監管的建設進程與實踐經驗;第三,探討數字化監管如何助力合規風險防范;第四,研究數字化手段在財務風險管控中的應用;第五,解析數字化監管對并購效率提升的促進作用;第六,總結研究貢獻,并展望未來發展方向。
報告指出,國資監管數字化轉型通過構建穿透式監管體系有效降低信息不對稱,實現了監管精準化。研究以2018年以來國務院及省級國資委推行的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為場景,聚焦風險防范與效率提升雙重維度。選擇該研究視角源于:其一,這兩大維度既是國企改革的痛點,也契合國家高質量發展戰略對國企效能提升的要求;其二,經濟轉型期風險高企的背景下,國企常呈現高風險與低效率并存的困境,如學術研究揭示的管理者通過違規擴張謀取私利的行為,既造成投資低效又引發過度負債與財務風險。因此,通過監管數字化轉型同步強化風險防控與運營效率,對破解國企發展困局具有雙重治理價值。
從國有企業數字化監管的建設進程看,報告發現:2018年7月,國務院國資委在中央企業國資監管信息化建設現場會上宣布啟動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建設,推動監管方式數字化轉型,并隨后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要求各省級國資委加快跟進,如江西、浙江分別于2020年和2021年啟動建設。2020年,該系統全面建成,實現了國資監管機構及所監管企業的全覆蓋。該系統主要包括三大建設內容:一是構建“3+N”國資監管數據資源庫及指標體系,其中“3”指企業組織機構、“三重一大”決策、監管信息系統用戶等基礎數據庫,“N”涵蓋財務、產權、投資、黨建等業務數據庫;二是建立統一數據采集交換平臺,基于國務院國資委制定的數據標準和接口規范,實現各級國資委之間、國資委與被監管企業以及與其他政務系統及外部數據庫的數據對接;三是推動企業集團管控信息化協同,實施“穿透式監管”,根據不同監管需求,實現從集團到子公司的多層次覆蓋,如資金監管直達底層,而部分業務則聚焦集團或二級公司。
從國有企業數字化監管與合規風險防控能力看,報告發現:針對傳統監管方式存在的信息不對稱、監管滯后和監管能力不足三大痛點,數字化監管平臺通過三重機制發揮作用:第一,打通企業內外部數據壁壘,使國資委能夠全面掌握企業運營、財務及風險動態,顯著改善信息不對稱問題;第二,實現實時數據獲取和動態監測,大幅提升監管響應速度;第三,通過嵌入企業業務流程,構建覆蓋事前審批、事中監控、事后追責的全鏈條監管體系。特別是數字化平臺完整記錄每筆重要交易決策,既提高了審批效率,又形成強大的事后追溯威懾?;诖?,研究發現國資監管數字化轉型將顯著降低國有企業違規行為的發生概率和嚴重程度。
從國有企業數字化監管與財務風險防控方面看,報告發現:相較于傳統粗放式監管模式存在的效率不足問題,數字化監管平臺通過實時對接國企人財物、產供銷等核心數據,實現了穿透式監管,有效解決了信息不對稱難題。該系統使國資委能夠動態監測企業資產負債狀況,將監管頻率提升至實時水平;同時運用大數據技術對高風險企業進行智能識別和分類標注,實現精準監管,既降低了監管成本又提高了監管效能。實證研究證實,國資監管數字化轉型顯著降低了國有企業的財務風險水平。
報告還發現,國有企業數字化監管能顯著提升并購效率。傳統監管模式下,并購監管面臨諸多挑戰:并購流程復雜、目標公司(尤其是非上市公司)信息不透明,導致定價合理性難以判斷;同時,煩瑣的審批程序可能延誤投資機會。數字化監管通過三方面改善這一局面:一是提升決策效率,將審核流程在線化、標準化,結合內外部數據庫實現高效審批;二是增強風險識別能力,利用智能財務分析功能評估并購標的,及時終止高風險交易;三是緩解信息不對稱和代理問題,通過穿透式監管掌握全流程信息,既優化并購決策也促進后續整合?;诖?,研究實證檢驗了數字化監管提升了國資委并購監管效能,并最終改善國企并購績效。
第二單元,各位專家學者圍繞報告內容,發表自己的真知灼見。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曹春方提出需要警惕兩種可能的監管偏離:一是過度監管風險,強調應落實“十四五”規劃中“授權與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實施分類分級監管,避免對競爭類國企管得過細過頻,否則可能導致企業活力不足、創新受限,與當前鼓勵國企成為原創技術策源地的政策導向不契合;二是監管盲區問題,指出現有數字化監管主要覆蓋常規風險,而企業價值波動的86%實際來自戰略風險等不確定性因素,這些恰恰是孕育創新和企業家精神的關鍵領域。理想的監管體系應在防范風險與激發活力之間取得平衡,既要守住底線,又要為國企承擔戰略性風險留出必要空間。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財務與投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企業研究院副院長陳玉罡指出,數字化監管對企業風險防范具有重要影響,但需探討其對高科技企業或數字化程度較高企業的監管效率是否更優。在并購重組方面,陳玉罡認為業務決策本身面臨較大不確定性,而監管專業度若無法匹配業務復雜度,尤其是國資監管對高專業度并購標的的估值判斷等,可能難以實現預期效果。此外,他提出國企數字化監管與證監會監管之間需厘清互補或重疊關系,并強調當前國資系統監管專業度與業務需求存在差距。最后,他介紹企業研究院已歷時多年構建國企數據庫,致力于在專業化、體系化和法治化框架下完善監管體系。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二級教授、珞珈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李青原指出,國企分類改革涉及商業一類(充分競爭類)、商業二類(戰略支撐類)和公益類企業,數字化監管對不同類型國企的影響應差異化考量。對于完全市場化競爭的商業一類企業,數字化監管需平衡監管效能與企業快速決策需求,避免因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影響市場響應速度;商業二類企業涉及國家戰略關鍵領域,監管應聚焦常規風險、戰略風險及新興風險的協同防控;而公益類企業以公共產品供給為核心,監管重點在于保障基礎服務穩定性,如公交行業需確?;A運營安全。他強調,不同類型國企的風險防范重點與并購效率評估標準存在顯著差異,監管政策應依據企業功能定位分類施策,科學界定監管邊界。
天津社會科學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雙指出,當前地方國資委對國企的數字化監管呈現出三種典型模式:一是以北方地區為主的債務型監管,其核心任務聚焦于化債和風險防控;二是以合肥、深圳為代表的戰投型監管,兩地國資委通過大規模創投資金布局量子、核聚變等前沿領域,其數字化監管體系與地方戰略布局深度綁定;三是其他地區如天津正處于的調整型監管模式。王雙指出,數字化技術正推動監管模式革新——借助大模型和DeepSeek等評估工具,既能強化“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穿透式監管,又能破解長周期創新項目與短期績效的考核矛盾。她特別強調,數字化手段可實現監管指標的動態優化,通過場景瘦身將數百項監管指標系統整合,最終實現監管精準度與適配性的雙重提升。
聯和金融數字經濟研究所學術所長、首席經濟學家許余潔指出,國有股權投資基金作為深化國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和應對國際競爭的戰略工具,近年來在優化國有資本布局、促進產業升級和服務國家戰略方面發揮了顯著作用。面對當前發展中的挑戰,許余潔建議從數字化和協同化入手構建更高效的監管體系,同時通過市場化配套機制釋放長期資本活力:一是健全容錯和激勵機制,二是打造國資基金專業化管理團隊,從而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能,更好應對國際經貿環境變化。
論壇最后,楊繼東教授圍繞各位專家的點評進行了回應,并對各位專家的參與和指導表達了感謝。會議圓滿結束。
責任編輯:張洽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