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改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到底是個啥?(2)
摘要:蔣毅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著力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結合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加快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放寬準入特別措施出臺,積極推進浦東、橫琴等特別措施研究制定工作,支持湖北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
2021年版負面清單
增加了什么?減少了什么?
清單(2020年版)與清單(2018年版)相比,事項數量由151項縮減至123項,縮減比例達到18%,與2016年試行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328個事項相比,縮減比例高達62%。負面清單修訂并不是只減不增,而是有增有減。堅持嚴格合法依規增減,及時依法納入金融控股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準入管理措施,以保障清單的嚴謹性、規范性。
清單(2021年版)列有禁止準入事項6項,比清單(2020年版)》多1項,許可準入事項111項,比清單(2020年版)少7項,共計117項,相比清單(2020年版)少6項。
在禁止準入方面
禁止準入類條數較少,市場高度關注其相關內容的調整。清單(2021年版)最受關注的正是禁止準入類中增加的“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
其實在此前的清單版本中,早有關于新聞信息采編業務的禁止性內容。具體來看:
清單(2018年版)禁止準入類的第四項“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中包括“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業務”。
清單(2019年版)在禁止準入類的“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中除了繼續包括“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業務”之外,同時增加了“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清單(2020年版)保留了清單(2019年版)的上述內容,未有修改。
清單(2021年版)將新聞信息相關業務專辟出來,不再局限于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相關規定也更加細致。
除了上述變化,清單(2021年版)禁止準入類的“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事項中,對于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使用的字樣中,增加了“理財”“股權眾籌”“交易中心”。
在許可準入方面
清單(2021年版)許可準入類事項比清單(2020年版)減少了7條事項。
刪除“未獲得許可,不得租用境外衛星資源或設立國際通信出入口局”事項。
刪除“未獲得許可,不得發行股票或進行特定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事項。
刪除“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涉外統計調查業務”事項。
刪除“未獲得許可或資質認定,不得進行限定領域內雷電防護裝置施工,不得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事項。
刪除“未獲得許可,不得開展保安培訓業務”事項。
刪除“未獲得許可或資質條件,不得從事醫療放射性產品相關業務”事項。
刪除“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事項。
除此之外,對現有一些條目的表述也有調整。如在農、林、牧、漁業的“未獲得許可,不得從事林木經營或利用森林資源、濕地資源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事項中,刪除“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審批”;而在文化、體育和娛樂領域的“未獲得許可,不得設立出版傳媒機構或從事特定出版傳媒相關業務”事項中,增加“時政類新聞轉載服務業務審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的“雙減”政策精神也體現在了負面清單上:清單附件1《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中,與教育相關內容從5條增加到9條。
負面清單禁止性規定中增加的4條教育類內容
圖片源自:國家發改委官網
10月14日,為期7天的征求意見階段結束,最終版的負面清單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注:本文所涉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版目前仍為對外征求意見稿,非正式執行版本。
參考資料:
1、《細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版意見稿:哪些放寬了 哪些收緊了》,2021,10,澎湃新聞
2、《國家發改委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修訂:力爭清單事項進一步縮減》,2021,09,央視網
3、《發改委將著力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2021,09,證券日報
4、《粵津閩三自貿區今日掛牌 與上海共享一張負面清單》,2015,04,央廣網
5、《發改委說明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外商投資負面清單關系》。2018,12,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