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等12部門: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分區管理,精準實施企業生產調控
摘要:按照要求,保障納入規劃的重大項目土地供應,支持產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按程序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鼓勵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
中國發展網訊 2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工業政策》)。其中在用地、用能和環境政策中,提出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分區管理,精準實施企業生產調控。
按照要求,保障納入規劃的重大項目土地供應,支持產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按程序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鼓勵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
落實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優化考核頻次,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標完成進度問題限制企業正常用能;落實好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政策,加快確定并組織實施“十四五”期間符合重大項目能耗單列要求的產業項目。
同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分區管理,堅持精準實施企業生產調控措施;對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加快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進度,保障盡快開工建設。
責任編輯: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