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化建設年”2021 內蒙古司法廳杜絕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
中國發展網訊 近日,內蒙古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郝澤軍主持召開司法廳2021年第一次廳務會,研究討論了《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送審稿)》《內蒙古自治區司法行政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信息化建設項目全流程管理辦法》等15個制度性文件。會上,有關部門分別對提交討論的制度性文件做了說明,與會人員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
郝澤軍指出,加強制度建設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內在要求,是不打折扣地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具體體現。內蒙古司法廳把2021年確定為規范化建設年,要聚焦聚力常態化機制建設,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規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執行力和權威性。要切實強化制度意識,加強宣傳,領導干部要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做制度執行的表率,帶動司法行政干警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要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堅決杜絕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等現象,增強制度的權威性和執行力。要加快制度建設,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實用、管用的制度,加強對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調研,針對律師、司法鑒定等工作制定指導性意見,助推各項工作扎實有效開展。(馮博)
責任編輯: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