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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新出臺三個《條例》

2021-11-03 10:08 中國發展網 魯利韋、記者羅勉
廣東省汕頭市 新聞發布會

摘要:汕頭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高度重視高新區、綜保區、華僑試驗區的立法工作。經市委批準,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三個條例列入《汕頭市三年立法規劃(2020-2022年)》和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

中國經濟導報 中國發展網 魯利韋、記者羅勉報道  11月1日,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汕頭綜合保稅區條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立法過程、主要考慮和特色內容。

制定三個《條例》的重要意義

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汕頭綜合保稅區、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是我市的三大國家級功能區。華僑試驗區還是全國唯一以僑命名的國家級重大改革開放平臺。三大功能區承擔著改革發展和開放創新的重要任務,也是工業立市、產業強市的重要載體。今年9月、10月,汕頭市人大常委會相繼通過了《汕頭綜合保稅區條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條例》《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市人大常委會集中推出這三個條例,并于今年11月1日起同步施行,標志著我市的三大國家級功能區從此有了自己的“基本法”,這是汕頭經濟特區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三個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市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視察汕頭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的有力舉措和重大成果;彰顯了我市在更高的起點上推進改革開放,做好新時代“僑”的文章,加快汕頭經濟特區發展的堅定決心;對于在法治軌道上保障高新區、綜保區和華僑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奮力打造“工業立市、產業強市”新高地,建設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助推汕頭在新時代經濟特區建設中迎頭趕上,具有重要意義。

三個《條例》的立法過程

汕頭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高度重視高新區、綜保區、華僑試驗區的立法工作。經市委批準,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三個條例列入《汕頭市三年立法規劃(2020-2022年)》和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經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對三個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吳啟煌常務副主任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條例制定工作,多次聽取工作匯報,提出指導意見和具體要求。市人大常委會其他領導同志和常委會委員、有關工委深入開展調研,提出審議意見。在汕頭日報、汕頭人大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公布草案、草案修改稿全文,并通過召開座談會、深入三個功能區開展實地專題調研、發函征求意見建議等多種方式,廣泛征求了省、市直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市人大代表、基層立法聯系點、各區(縣)人大常委會以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等,集中各方資源智慧,對三個條例草案進行反復修改。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條例制定給予了大力支持,組織省直有關部門提出修改意見建議,進一步提高了立法質量。汕頭市委常委會會議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有關法規情況的匯報,同意按程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市人大常委會于今年9月28日、11月1日分別通過了三個條例。

制定三個《條例》的主要考慮

一是把各功能區發展放到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系統謀劃,突出改革創新,明確各功能區發展方向。如高新區條例支持高新區借鑒、復制、推廣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改革試點經驗。要求高新區在培育優勢特色高新技術企業和產業集群、科技創新重大平臺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培育引進、科技金融結合、知識產權運用與保護等方面探索示范。綜保區條例推進綜保區與中國(汕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政策聯動、功能互補、優勢疊加,支持綜保區復制推廣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符合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的創新制度措施,鼓勵綜保區與汕頭港聯動發展。華僑試驗區條例突出做好新時代“僑”的文章,鼓勵華僑華人依托華僑試驗區參與和服務國家發展戰略,支持探索服務華僑華人的改革措施,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創新經驗和成果,高水平建設二十一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門戶,推動華僑華人與祖國經濟文化深度融合發展。

二是立足汕頭實際,充分賦予各功能區自主發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創新管理權限,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三個條例明確各管委會是市政府的派出機構,依法行使市級管理權限和國務院、省政府賦予的經濟管理權限。條例細化了各管委會的職責,要求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有關區政府將各功能區履職需要且能夠有效承接的行政職權,依法通過授權或者委托等方式調整由管委會行使,從而在立法層面,賦予各管委會更大的經濟管理自主權。同時,條例建立了管委會行政職權動態調整和目錄公布機制。規定了管委會與市有關部門、有關區政府的履職服務、行政執法及協調機制。條例要求各管委會全面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加快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和數據共享,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持續優化審批服務,更好推動三大功能區的改革創新和建設發展。

三是聚焦主業主責,助力“工業立市、產業強市”。三個條例要求市政府在重大產業項目布局、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公共服務配套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同時,規范土地開發建設,統籌優先安排用地,對房地產開發予以規范。對閑置土地,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同時,三個條例圍繞市委“工業立市、產業強市”重大決策,突出主業主責,構建開放型產業體系。根據條例規定,高新區培育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領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綜保區重點發展研發、加工、制造、倉儲、國際中轉、商品展示、國際轉口貿易、國際采購、分銷配送、出口貿易、物流以及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業務。華僑試驗區重點發展跨境金融、商務會展、資源能源交易、文化創意、旅游休閑、教育培訓、醫療服務、信息和海洋等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

三個《條例》的特色內容

《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條例》共六章36條,分為總則、管理體制、開發建設、創新創業、服務保障和附則。高新區條例的特色內容,一是建立“一區(高新區)多園(高科技園)”建設和管理模式。二是要求高新區管委會制定企業優惠政策,支持企業研發、設立企業技術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新創業服務平臺。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支持重大創新成果在區內落地、實現產業化。三是引導各類資本和金融機構支持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緩解科技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同時,對風險投資、統計評估、知識產權保護,人才服務體系作出規定。

《汕頭綜合保稅區條例》共22條,分別從綜保區的管理體制、開發建設、產業發展、配套區建設等方面作了規定。綜保區條例的特色內容,一是要求綜保區精準招商,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二是支持開發針對性金融產品,創新金融支持綜保區產業發展方式。三是建設綜保區產業發展和生活配套區,實現綜保區與濠江區、汕頭港內外聯動發展。

《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條例》共七章43條,分為總則、管理體制、開發建設、產業發展、文化合作、權益保障和附則,更加突出“僑”的特色。一是在管理制度創新上,條例規定管委會建立由華僑華人代表、知名僑領和專家學者等多方參與的行政咨詢機構。符合條件的華僑華人,可以依法聘任為管委會或者其他公共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二是在開發建設方面,條例要求建立投融資體系,設立開發運營企業,對用地供應及出讓審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告知承諾以及分階段施工許可作出探索規定。三是在產業發展方面,要求強化招商引資,制定投資促進政策,全面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深汕深度協作。支持僑資企業、戰略性新興企業、行業協會等設立總部或者區域性總部。支持金融對外開放與跨境金融合作,試點金融產品創新、業務創新和監管創新,推動股權市場建設,發展供應鏈金融。發揮汕頭區域性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的作用,發展大數據產業。拓寬港澳專業人士在直管區執業范圍,推動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四是設“文化合作”專章,從人員交流、華文教育、醫療服務、科技創新、文化創意發展、文旅產業、體育交流等方面充實華僑試驗區對外文化合作的內容。其中,推動開展華文教育是條例的一大亮點。五是在強化權益保障方面,規定了華僑華人便利服務、華僑護照與國內居民身份證同等身份證明效力、保護華僑華人投資合法權益等內容,對涉僑糾紛處理、解決機制作了創新規定。

責任編輯:呂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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