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22至2024年每年安排南沙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00億元
摘要: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細化南沙方案中明確的政策內容,抓好各項政策落實,發揮好政策效用,助力南沙加快建設成為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
中國發展網訊 近日,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下稱《南沙方案》)。財政部預算司司長王建凡在6月24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針對《南沙方案》中提出的一些稅收、資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做出了相應解讀。
王建凡表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南沙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大合作平臺之一。為了加快推動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國務院印發了《南沙方案》,對南沙建設作出了總體規劃,相應也作出了配套的財稅支持政策安排。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吸引創新要素在南沙集聚,為打造南沙科技創新高地提供動力。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對南沙有關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進一步延長虧損結轉年限,對先行啟動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支持符合條件的一站式創新創業平臺按規定享受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支持科技創新的進口稅收政策等,支持南沙進一步聚集創新資源,激發創新活力。
二是發揮好南沙先天區位優勢,為港澳居民在南沙發展創造條件。對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給港澳同胞到內地創業就業、居住生活創造更多便利條件,促進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三是立足南沙快速發展支出需求,為高質量建設南沙提供資金保障。為支持南沙加快建設發展,財政部2022-2024每年安排南沙100億元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重點圍繞南沙五大建設任務,選擇預期收益和發展前景好,具有較大示范帶動效應的重大項目予以支持。同時,結合地方財力、債務風險情況以及項目融資需求,廣東省在分配有關財政資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方面對南沙予以傾斜支持,相關資金用于南沙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細化南沙方案中明確的政策內容,抓好各項政策落實,發揮好政策效用,助力南沙加快建設成為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
責任編輯: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