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將確定不少于30個盤活存量資產項目進行試點示范
摘要:積極做好項目儲備,按統一安排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推薦有吸引力、代表性強的盤活存量資產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從中確定不少于30個項目進行試點示范。
中國發展網訊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靈活采取多種方式,有效盤活不同類型存量資產。對具備相關條件的基礎設施存量項目,可采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以下簡稱基礎設施REITs)、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盤活。對長期閑置但具有較大開發利用價值的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和閑置土地等資產,可采取資產升級改造與定位轉型、加強專業化運營管理等,充分挖掘資產潛在價值,提高回報水平。
通知要求,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要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宣傳推廣已發行基礎設施REITs項目的經驗做法,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調動有關方面參與積極性。積極做好項目儲備,按統一安排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推薦有吸引力、代表性強的盤活存量資產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從中確定不少于30個項目進行試點示范。
通知明確,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對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使用情況加強跟蹤監督,定期調度回收資金用于重點領域項目建設、形成實物工作量等情況,推動盡快形成有效投資。對回收資金擬投入的新項目,要加快推進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規劃選址、用地用海、環境影響評價、施工許可等前期工作,促進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盡早發揮回收資金效益。對使用回收資金建設的投資項目,在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投資資金時,可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也可按規定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予以支持。
責任編輯:宋璟